本說明適用於向 一豐企業有限公司(以下簡稱「本公司」)訂購之商品。本公司依《消費者保護法》及相關法令辦理退換貨事宜。
一、七日鑑賞期
依《消費者保護法》第 19 條規定,消費者以通訊交易方式購買商品,得於收受商品後七日內,無須說明理由退回商品或以書面通知本公司解除契約。
請特別注意:七日為「鑑賞期」而非「試用期」。您可如同於實體通路檢視商品之外觀與功能,但不得為超出檢查所必要範圍之使用。
二、退貨商品之狀態要求
辦理退貨時,商品須符合下列條件,本公司始得受理:
- 商品本體、配件、贈品、包裝、保護膜、吊牌、說明書及所有附隨文件均須齊全。
- 商品須維持全新完整狀態,未經拆封使用、組裝安裝、水洗或人為損壞。
- 外包裝箱應保持完整,請勿於原廠外盒上黏貼膠帶或書寫文字。
若因您的檢查或使用行為,致商品有毀損、滅失或變更而無法回復原狀、無法二次販售者,本公司得就價值減損部分請求補償或酌收整新費用。
三、不適用七日鑑賞期之情形
依《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》,下列商品不適用七日鑑賞期:
- 易於腐敗、保存期限較短或解約時即將逾期之商品。
- 依消費者要求所為之客製化給付(如特殊尺寸訂製品)。
- 報紙、期刊或雜誌。
- 經消費者拆封之影音商品或電腦軟體。
- 非以有形媒介提供之數位內容,或一經提供即為完成之線上服務,經消費者事先同意者。
- 已拆封之個人衛生用品。
四、辦理流程
- 請於收到商品七日內,來信 [email protected] 或致電 07-3110102,告知訂單資訊、商品名稱與退換貨原因。
- 若為商品瑕疵或出貨錯誤,請一併提供照片,以利本公司釐清並加速處理。
- 本公司確認後將回覆退貨方式與寄回地址,請依指示辦理,勿自行逕寄。
- 商品寄回並經檢查確認符合前述條件後,本公司將辦理退款。
五、運費負擔
- 因商品瑕疵、規格錯誤或出貨錯誤所生之退換貨,往返運費由本公司負擔。
- 因個人因素(如不喜歡、尺寸誤判、重複訂購)辦理退貨者,寄回運費由消費者負擔。原訂單如享有免運優惠,本公司得於退款金額中扣除實際已支出之出貨運費。
- 大型商品之運送不含樓層搬運服務,如需司機搬運上樓,相關費用由消費者自行負擔。
六、退款方式與時程
退款方式依原付款方式辦理。本公司收到退回商品並確認無誤後,將於七個營業日內完成退款程序;實際入帳時間依金融機構作業時程而定。
七、關於運送過程之輕微瑕疵
板材類、木製或大型商品於運送過程中,可能因搬運碰撞產生輕微缺角或壓痕。本公司已盡合理包裝防護義務,惟無法完全排除物流過程之外力影響。輕微色差、細微刮痕或不影響功能與結構之外觀瑕疵,不屬於商品瑕疵範圍。若您對外觀有較高要求,建議於訂購前先與本公司確認。
八、聯絡我們
退換貨相關問題,歡迎於處理前先與我們聯繫溝通,我們會盡力協助解決: